笔者有幸读到一篇文章题目为《信产部:不支持对电信增值业务提供商的恶意索赔》不用说大家一看这个题目就觉得很好笑吧。设想一下哪个裁判会支持别人对自己的队员进行高额索赔呢.作为信息产业部既充当了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观点--信产部:不支持对电信增值业务提供商的恶意索赔
文章称“两类“投诉专业户”最令企业“头疼”。一类是胡搅蛮缠型,第二类是高学历高智商型用户,这类用户在发现SP的问题后,也会向运营商投诉,购买服务并不是为了自己消费,而以索赔为目的,这类投诉是新出现的情况。 江苏就有这么一位“职业”投诉用户,该用户熟悉电信业务和相关法规,经常利用SP经营中的漏洞进行高额索赔。SP要么高额索赔,要么面对摘牌危险,在权衡二者利弊后,多数SP忍痛放血。据介绍,这位用户每月收入少则几千,多则数万”
我在看完这段之后想到了既然你的SP都愿意高额赔偿好象你信产部还有意见啊?要知道难道你的SP们智商都很低吗?我看啊是赔得少赚得多吧!因为关于SP的投诉从它一出生开始就相对伴随着高投诉率。好象SP的数量还呈献出有增无减的趋势------这又是为何呢?不难看出是“利”在做怪。对吧 ?
文章说到:“信产部电信管理局服务监督处处长游建青表示,SP高额赔付收买用户会滋生行业不正之风。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索赔。对SP违规行为的处罚,也应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不会因为SP收买了用户而姑息” 当我读到这段文字时我想到了。国家的相关的法规(关于电信SP 的乱收费的行为)好象出台甚少。就是一个错收了一元赔二元的法规怎么可以适用运营商屡屡错收的行为呢?你们信息产业部当然希望投诉者们按国家的法规来解诀罗。因为这样对你们极为有利嘛。设想一个抢劫犯抢了别人的钱被主人发现了就算这个抢劫犯还给别人这些钱了,这也是犯罪。那设想一下通讯运营商帮SP收错了钱又不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而又不要对大多数投诉负赔偿经济责任。难怪SP常常会乱扣费。写到这里足以看出我们的SP智商是何等的高了吧?抢钱没商量!偶尔也会看到信息产业部处理SP,可被处理的那几个是所有SP的几分之几啊还是万分之几啊?这么高的投诉率难道真的就这个几个SP在捣蛋吗? 我看啊信息产业部要好好分析一下自己是怎么管理的,不要等到什么时候全国人大来为你开质询大会的时候,你看到了了全国人民代表的力量。
文章说到“ 信息产业部在2004年发布了《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又以部长令的形式发布《电信服务规范》,其中包括对信息服务业的规范;2006年又开展移动信息服务整治专项。通过警告、书面限期整改、社会公开通报、吊销经营资格等几个层次对SP进行处置。今年一季度,信产部通报10家SP,要求整改30家,二季度,再次通报10家SP,要求41家SP整改。据服务监督处介绍,“到三季度,违规行为大为收敛,监管起到威慑作用”。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想到了多半是一年才出个吧通知来规范信息服务时间上也太久了吧。要知道一个SP 一天错发一个收费指令它的公司一夜间都会成为万元户或十万元户……而他依靠的通讯运营商也会分到很多的银子(不光收通讯费还分成信息费)。对吧信产部?
什么通知什么行业规范啦,你出的再多好象也没有谈级怎么加倍补偿用户。要知道用户知道了就会投诉还有好多用户不知道的或是不知道怎么投诉的。你们为什么不通知用户呢。你出了这么多的行业规定怎么投诉愈来愈多啊? 我劝你啊赶快出台硬性规定 不要把信息产业部的名声搞坏罗。
以为是愚人的一点心得写得不好的地方请大家多指教。


